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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跨性别青年“爱穿男装”被单位辞退(图)

正文

时间: 2016-03-15 23:39
来源: 贵阳晚报
编辑: 吴海波

原标题: 贵阳跨性别青年“爱穿男装”被单位辞退,申请劳动仲裁获受理

贵阳青年小陈因“爱穿男装,形象与公司要求不符合”,工作一周后被贵阳市一家体检中心辞退。此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引起大众关注。

3月7日,小陈向贵阳市云岩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拿回工资和赔偿金。3月14日,小陈告诉澎湃新闻:“今天收到受理通知书,已经确定立案了。”

一身男装的小陈拿着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单

律师:体检中心违法

据《贵阳晚报》报道,去年4月,小陈入职贵阳慈铭体检中心,作为一名健康销售顾问被试用,7个工作日后,被通知不用来上班了。“他们说我是同性恋,有损公司形象。”小陈说。

“以前我不懂法,觉得遇到这样的事也许都是命,今年1月去参加了一个法律研讨会后,我才知道这个事其实慈铭已经涉嫌违法解雇,才想到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小陈告诉澎湃新闻。

3月7日,小陈向贵阳市云岩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拿回工资和赔偿金。

小陈所在单位人事部负责人金主任曾就此事对《贵阳晚报》称:“小陈在打扮上确实和我们的要求有出入。”他认为,男生和女生在打扮上应该要有明显的区别,小陈过于男性化的打扮确实也是其被辞退的原因之一。

深圳维德公益律师黄沙对此表示,“就工作来说,应该看实际工作能力。跟性别表达,以及穿着没有关系。《劳动法》没有规定因为这个问题可以解除员工,所以它是违法的,他们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前年,小陈曾在一场公益演讲中为跨性别群体发声。

跨性别工作者的就业困境

小陈为“女跨男”跨性别,虽生理性别为女性,但自我认同为男性,并以男性的身份生活、打扮,在网络上自称Mr.C。“我是跨性别,不是女子,称呼也别牵扯任何和‘女’有关的字眼。”小陈说。

前年,小陈曾在一场公益演讲中说:“我知道我不是个男人,渐渐地我明白我很有可能也不是个女人,问题是我们当前生活在一个要求我们非男即女的世界里。”

这也是美国跨性别运动者凯特·伯恩斯坦讲的一句话。

小陈说,工作后,经常被要求穿女装,要打扮得很“女人”,似乎不这样就被认为无法胜任工作,因此被迫频繁更换工作,“似乎只有自己创业才能避开这种性别歧视。”

“我应聘的是销售岗位,在衣着上没有规定和要求”。小陈向澎湃新闻表示,自去年被慈铭体检中心辞退后,至今没有找到新工作。

人大代表:呼吁出台“反就业歧视法”

3月14日上午11时,小陈在朋友圈发了贵阳市云岩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立案的照片,并在下面留言:“谢谢大家,开庭待通知,到时候就看律师教慈铭中心如何书写‘尊重’两字。”

事实上,包括跨性别群体的遭遇在内,各类就业歧视问题越来越被关注和讨论。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在正在举行的全国两会上,呼吁国家加快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

去年,孙晓梅等36名代表、高莉等31名代表也分别提出了制定反就业歧视法的建议。

《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女性平等就业权均有相关规定。但是高莉等代表们认为,这些规定比较“原则抽象”,建议建立专门机构,同时建立救济措施和机制。

摘要与附加信息

本文报道了贵阳一名青年小陈因其性别表达与公司形象不符而被解雇的事件。小陈是女跨男跨性别者,他在入职贵阳慈铭体检中心后,仅一周便因被指‘爱穿男装,形象与公司要求不符合’而被解雇。小陈对此提出了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工作及经济赔偿。报道中提到小陈曾参与公益演讲,为跨性别群体发声,并强调了跨性别者在就业中的歧视问题。小陈在经历不公正对待后,意识到法律保护的重要性,并希望通过案件推动反就业歧视法的立法进程。此事件引起了社会对跨性别人士工作环境和权利的关注。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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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ame m_贵阳跨性别青年“爱穿男装”被单位辞退(图)_-_央广网.md
Size 4001 bytes
Archived Date 2024-11-12 05:24:52
Original Link http://m.cnr.cn/news/20160315/t20160315_521616271.html
Author 贵阳晚报
Region 中国大陆
Date 2016-03-14
Tags 跨性别, 劳动仲裁, 就业歧视, 法律政策, 贵阳, 性别表达, 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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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浏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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