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身份證性別記項政策修訂
正文
日期: 2024年4月3日
來源: 香港政府新聞網
政府今日公布,即日起,除已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士,若已完成指定手術改變其性徵,並同時符合各項經修訂資格準則和要求,也可申請更改其香港身份證上的性別記項。
終審法院去年2月6日就Q及Tse Henry Edward訴人事登記處處長一案作出判決。政府表示,已審慎考慮更改身份證性別記項政策的目標、相關法律和醫學意見,以及參考海外相關做法,在完成政策檢討後,決定修訂更改身份證性別記項政策。
在新修訂的政策下,一般未有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士,若能提交相關醫學證明和文件,證明完成切除乳房、由女性重置為男性;或切除陰莖和睪丸、由男性重置為女性的手術治療,以及符合特定資格準則和要求,入境事務處處長會按個案的個別情況,考慮是否批准其更改身份證上性別記項的申請。
申請人須使入境處處長信納其本人患有或曾經患有性別不安;緊接申請日期前的至少兩年內已持續以另一性別生活;餘生會繼續以另一性別生活;緊接申請日期前的至少兩年內已持續接受異性荷爾蒙治療。
此外,申請人須繼續接受持續的異性荷爾蒙治療,並會按處長就其荷爾蒙水平作抽查的要求提交相關血液測試報告。申請人須符合上述所有條件,並作出有關法定聲明。
入境處會根據新修訂的政策處理之前已接獲而未審批的申請,並會主動逐一聯絡有關申請人以作跟進。
政府強調,修訂只關乎申請更改身份證上性別記項的政策,身份證上所標示的性別並不代表該人在法律上的性別。有關修訂不會影響任何其他政府政策、香港法律下或相關法律程序上關乎性別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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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年1月18日
摘要与附加信息
该文件是关于香港政府对身份证性别记项政策的修订公告。根据该政策修订,自2024年4月3日起,除已完成整项性别重置手术的人士外,若符合相关医疗和资格要求,亦可申请更改其香港身份证上的性别记项。修改后的政策允许未完成整个性别重置手术的个人在满足特定条件后申请更改,其条件包括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文件,证明其已进行特定的手术治疗,且在申请日期前至少两年内持续以另一性别生活并接受异性荷尔蒙治疗。此外,政府声明此次修订仅关乎身份证上性别记项的政策,不会影响法律上的性别。文件中还提到,之前接获但未审批准的申请会依照新政策作处理,并主动联系申请人跟进相关事项。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Attribute | Val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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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ame | www_香港政府新聞網-更改身份證性別記項政策修訂-_news.gov.hk.md |
Size | 2199 bytes |
Archived Date | 2024-11-02 11:42:57 |
Original Link | https://www.news.gov.hk/chi/2024/04/20240403/20240403_114508_470.html |
Author | 香港政府 |
Region | 香港 |
Date | 2024-04-03 |
Tags | 跨性别政策, 香港, 身份证, 性别认同, 法律政策, 政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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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浏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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