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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参议院通过议案保护同性恋和变性人就业权利

2013年11月08日 07: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美参议院通过议案保护同性恋和变性人就业权利

美参议院通过议案保护同性恋和变性人就业权利

中新网华盛顿11月7日电 (记者 张蔚然)美国国会参议院7日以64票赞成、32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一项禁止性取向和性别认同就业歧视的议案,旨在保护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群体在美国的就业权利。

美国现行法律禁止基于种族、性别和宗教信仰的歧视,但没有明确提出禁止雇主拒绝聘用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雇员。国会第一次出现保护同性恋群体工作权利的议案是在1994年,参议院第一次就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是在1996年。因缺乏多数议员支持,保障同性恋群体工作权利的议案多年来一直未获国会通过。

参议院当天通过的议案规定,禁止政府机构和私人雇主基于性取向或性别认同而拒绝雇佣求职者、解雇雇员,或做出升降职决定,禁止工会组织基于性取向或性别认同而开除工人的会员资格。

为争取保守派团体支持,议案规定,宗教团体不受法案约束,禁止联邦或地方政府向不遵从法案的宗教团体采取报复性措施,如取消补助金、吊销执照或资格证等。这意味着教堂、清真寺等取得豁免资格。

分析人士称,如果众议院表决通过该议案并经总统奥巴马签署成为法律,将为全国范围内同性恋群体争取权利起到极大促进作用。目前美国已有22个州禁止基于性取向的歧视,其中18个州同时禁止基于性别认同的歧视。

但有迹象显示,议案将在众议院遇到巨大阻力。众议院议长博纳已明确表示反对该议案,称通过后可能引发大量诉讼,降低就业增长,尤其是减少小企业就业机会。参议院民主党领袖里德则认为,如果博纳能允许众议院发起投票,法案将获得大多数议员支持。

虽然这一议案能否上升成为法律仍是“未定之数”,但它在参议院的通过仍被美国媒体广泛解读为同性恋群体争取自身权益的又一巨大进步。今年6月,最高法院裁定一部歧视同性婚姻的法律违宪,这被视为同性伴侣争取平等权益的胜利,目前美国已有15个州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

白宫已多次表达对该议案的支持。奥巴马日前在美国赫芬顿邮报撰文呼吁国会通过议案,他表示,在工作场合,一个人的工作能力是唯一的评判标准,不管他(她)是同性恋、双性恋还是变性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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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附加信息

本文报道了2013年11月7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一项重要的议案,该议案旨在禁止性取向和性别认同上的就业歧视,以保护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群体在美国的就业权利。议案以64票赞成、3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标志着在过去数十年间为保护这些群体工作权利所做努力的一个重要进展。该议案规定,政府机构和私人雇主不得因为求职者的性取向或性别认同而拒绝雇佣、解雇雇员或做出升职与降职的决策。此外,议案也提出宗教团体不受此法案约束的条款,引发了一些分析人士对其实施效果的质疑。尽管在参议院获得通过,但预计在众议院将遇到阻力,尤其是众议院议长博纳的反对。白宫表态支持该议案,强调工作能力是评判标准,不应受性别认同或性取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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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d Date 2024-11-08 11:09:54
Original Link https://www.chinanews.com/gj/2013/11-08/5477572.shtml
Author 中国新闻网
Region 美国
Date 2013-11-08
Tags 就业权利, 跨性别, 同性恋, 法律政策, 性别认同, 社会环境, 美国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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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浏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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