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28岁男子强奸变性人被判刑3年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时间: 2009年02月18日 17:35
编辑: 郭敏
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美国媒体报道,韩国法庭18日做出了一项有标志意义的判决,判处一名强奸变性人的男子三年监禁。
被强奸者今年58岁,法庭判决其为女子,因为她自从1974年做了变性手术后一直与其男友保持性关系。
韩国的刑法中并没有关于同性强奸的概念。但是2006年韩国肯定了变性人在官方文件中采用自己的新性别的权利。
标签: 男子强奸, 变性人, 判刑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评论: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摘要与附加信息
本文报道了韩国法庭对一起强奸变性人案件做出的判决,强调此案的法律意义。在2009年2月18日,韩国家庭法院判处一名28岁的男子对一名58岁的变性女性进行强奸的案件,给予他三年的监禁。报道中提到,受害者在1974年完成了变性手术,并与其男友保持性关系。尽管韩国的刑法没有明确针对同性强奸的定义,但2006年韩国认可了变性人在官方文件中使用新性别身份的权利,此事件显示了跨性别者在法律保护中的复杂性与挑战。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Attribute | Value |
---|---|
Filename | news_韩国28岁男子强奸变性人被判刑3年.md |
Size | 1432 bytes |
Archived Date | 2024-11-02 08:34:39 |
Original Link | https://news.ifeng.com/world/200902/0218_16_1021568.shtml |
Author | 中国新闻网 |
Region | 韩国 |
Date | 2009-02-18 |
Tags | 强奸, 变性人, 判刑, 性别权利, 法律案例 |
> | |
> 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浏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