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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后仍不是“女人” 江苏变性人术后不“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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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手术

来源: 人民网
时间: 2002年5月26日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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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5月26日讯 10年前,一位江苏镇江的小伙子做变性手术成了妙龄女郎,然而变为女性并没有得到她憧憬的“性福生活”。为此,她把医院告上了法庭。上月25日,法院下达了判决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从小渴望成女孩

李莹今年34岁,出生在江苏镇江的一个小镇上,名字是在她变性后,一位记者为她取的。她不愿意将原名公之于众,是因为她要把原名和过去一起收藏起来。这是她告别过去的一种方式。这也是做了变性手术后,李莹一直客居杭州的原因。

李莹说自己自懂事起就一直梦想变成一个漂亮女孩。在读初二时,一次偶然的机会,李莹看到了一篇文章,说是一名美国修女做了变性手术后,变成了西班牙斗牛士。从那一天开始,李莹才知道可以通过做手术改变男女性别。于是他开始搜集资料和联系医院。父母在震惊之余,便采取了通过换环境的办法来改变儿子的这种“胡思乱想”。

为了促使父母接受自己做女孩的梦想,24岁起,他开始偷偷服用一种药丸,不久后,他的肌肤白皙起来,胡须也没了,一个月后他还发现自己的胸部隐隐作痛,出现了硬块。接下来,李莹便把自己的外表先变成女孩模样:做了头发,化了妆,还买了文胸、旗袍,打扮一番,加上1.75米的个子,让李莹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美女。父母依然没有认同儿子要变成女儿的想法,李莹最终离家出走,寻找做变性手术的医院。

李莹首先来到上海,找到曾在1990年做了我国首例变性手术的上海第二军医大学何清濂教授,但何教授对他说,他现在还不具备做手术的条件。因为手术前医生要对病人进行长期的观察,要求病人在1至2年的日常生活中试用异性角色生活,并办妥公安部门、父母兄弟、工作单位等各项证明,才能决定给他做手术。

李莹又来到了杭州,在一家舞厅陪舞。或许是他亭亭玉立的身材,或许是那如泣如诉的眼神,他很快赚够了做手术的钱。

变性后不是女人

1992年2月,杭州市整形医院终于同意并为李莹做了变性手术。手术比预想的要顺利得多,当主治医生告诉他手术成功,护士们也围着向他问候时,李莹无法相信自己听到的、看到的一切,自己成为杭州市整形医院第一位变性人,也是浙江省首例变性人。

然而,手术20天后,刀口发炎并化脓,李莹只好硬着头皮回家休养。对父母及外人,李莹都宣称手术成功,而到了夜晚她只有暗自垂泪,手术的后遗症令她痛苦不堪。她去附近医院检查,医生告诉她:阴道萎缩。必须要做补救手术,只有这样才能减轻痛苦。于是,李莹又在江苏、上海的医院里跑开了。医生的回答几乎一致:在哪里做还是回哪里修复。万般无奈,1992年12月,李莹又回到杭州市整形医院。

李莹在杭州整形医院再次进行手术,一星期后拆线,李莹才知道,困扰她的肉环没有被切除,她的阴道口倒被划了个大口子!她欲哭无泪。她已经没有勇气再进手术室,也同样没有勇气回家。

变性后令李莹懊丧不及的是,她曾把变性看得太美好,总以为通过手术,自己能成为梦中靓女,并为大家所接受。这期间有数十位男子向她表示爱慕之情,但她一直不敢谈恋爱。她知道自己不能像女人那样尽义务,自己也无法尝到“性福”。她把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归结于整形医院失败的手术。

为了能让法院受理这种新类型的案件,律师和当事人决定不以医疗事故起诉,而是把损害事实定在医疗过错上,即不否认变性手术成功,但手术后的护理和告知权利被侵犯,因为像这种手术,护理也是最关键的。

2000年1月15日,李莹拿着状告杭州市整形医院人身损害的起诉状,来到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继续治疗费1万元和精神损失费9万元。

变性成败法难断

2001年3月29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手术到底是成功还是失败?评判的标准又是什么?诉讼时效是否超期?

杭州市整形医院在答辩状中称,医院的确为其施行了变性手术,手术非常顺利,护理也很规范。对原告阴道再造手术中被告采用了阴茎皮瓣再造阴道,手术后无需插入模具。且阴道萎缩的事实并不存在。而原告在诉状中所提到的"肉环"其实是阴道口疤痕挛缩,这是手术的必然结果。原告在诉状中称其未能达到性别转换的目的,被告认为变性手术只能解决异性转换症(易性病)患者的心理问题,改变的是患者的外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理问题。而且,原告8年后于2000年1月15日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据此认为其没有损害原告的身体。

临时为原告出庭的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姚燕倩律师,对被告认定其手术成功提出异议,认为手术成功与否,做到哪一步才算成功,关键要看手术效果。原告在变性手术中做其中一项阴道再造术的目的,除排尿的功能,还有过性生活的要求,目前因手术护理不当导致阴道萎缩,根本无法过性生活。没有达到效果的手术能算成功吗?而阴道再造术并非是技术难度很高的手术,成功与否其关键还在于术后护理。

杭州市整形医院姚建民医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变性手术会因个体的不同而导致手术后存在差异。所以,根本无法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手术是否成功。

到底孰是孰非?法院未当庭判决。

2002年3月13日,法院第二次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官出示了法医鉴定。该鉴定认为,易性手术后人工阴道形成是否应使用模具无公开标准,根据目前整形医学发展情况,因缺乏统一的规范及依据尚难以认定。鉴于手术前双方对术后人工阴道能否进行性生活未作约定,故不能用现在的医学水平衡量多年前的手术。

4月25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下达了长达9页的判决书:法院认为被告在手术和护理过程中无明显错误,故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继续治疗费1万元和精神损失费9万元的诉讼请求。接到判决书,李莹欲哭无泪。她表示不服一审判决,要上诉把这场官司打到底。(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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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附加信息

本文讲述了一位来自江苏镇江的跨性别者李莹的真实故事,她在1988年进行变性手术后经历的痛苦和挣扎。李莹从小就渴望成为女孩,并通过药物和外貌的改变,最终决定接受手术。然而,手术后的生活并没有如她所期望的那样幸福美满,反而因手术的并发症和阴道萎缩带来的身心痛苦,让她倍感失落。李莹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向医院提起诉讼,认为手术后的护理不当使得她无法享受作为女性的生活。此案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引发了关于变性手术效果和术后护理标准的深入讨论。这篇文章反映了跨性别人士在医疗和法律环境中的艰难处境,以及社会对他们身份的认同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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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d Date 2024-11-22 02:26:56
Original Link http://news.sohu.com/37/34/news201113437.shtml
Author 人民网
Region 江苏,中国
Date 2002-05-26
Tags 跨性别, 变性手术, 生命故事, 法律诉讼, 医疗经验, 性别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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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浏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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