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为将进行一半变性手术做完 盗窃被判10个月
正文
原标题 几次盗窃他想变成她
小伙28岁变性手术已做了一半 为变彻底混迹酒吧找机会下手 被判10个月有期徒刑
为筹钱将进行了一半的变性手术做完,男子刘某打扮成女人到酒吧里寻找“猎物”,趁受害人不注意卷钱逃跑。今天上午丰台法院通报,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
据了解,刘某曾因犯盗窃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
缘由从小被当女孩养变性手术做一半
28岁的刘某生于河北的一个农民家庭,有一个哥哥。自打刘某出生后,喜欢女孩的母亲把他当成女孩养,长大了也不让他干农活。基本上没干过农活的刘某,没有农村小伙的结实,身量苗条,皮肤白皙。
刘某说,他上中学时就想变性。刘某说,他上网查询知道做变性手术要花很多钱后,就跟家里说了。老实巴交的父母被吓坏了,一家人坚决不同意。
刘某说,为了让家人同意,他自杀过,被救活后,父母最终同意了他的要求。
2008年,刘某离开老家,辗转广州、深圳的酒吧,唱歌挣钱凑手术费。2010年,刘某做了部分手术。本来计划次年做第二次手术,但因为家里盖房,他将攒下的几万元手术费寄给父母。没钱接着做手术,渴望迅速挣钱的刘某打起了歪主意。
案发打扮成女性混迹酒吧两次窃财
2011年9月,在朝阳区化工路某旅店内,刘某趁徐某熟睡之际,偷走徐某800元现金及三星手机一部。
2012年6月19日5时许,刘某在丰台区右安门外被害人郭某家中,趁郭某熟睡之际,窃走600元现金及iPhone手机一部。
而刘某被抓,全是因为徐某坚持不懈查找的结果。徐某发现被骗后并没有报案,他隔三差五地到当初认识刘某的酒吧寻找。在坚持了10个月后,他终于发现了刘某,当时刘某正与一名男子要一起从酒吧离开,徐某跟踪并报警。
徐某说,他初遇到刘某时,刘某穿着长裙,梳着长发,化着妆,说话轻柔,从外表看就是一个女人。
俩人相约到了徐某住处,刘某说要洗澡,因为酒喝多了,徐某睡着了。等他醒来,发现刘某不见了,还卷走了他的财物。
庭审身上文着红玫瑰说出去重新做人
此案开庭时,记者看到了刘某。瓜子脸、鼻梁挺拔、皮肤白皙,烫过的睫毛弯弯的,长长的头发盘在脑后。他还特意卷起裤腿,让大家看他腿上文的一枝红玫瑰,“这表明我变成女人的决心和动力。”刘某说。
在法庭上,刘某说话轻声细语,“我真的很后悔,父母年岁大了,我本来不想让他们操心。可我现在身份尴尬,为了梦想一时迷失了自己。我出去以后一定重新做人。”刘某说。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他如实供述罪行,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对话被告人
FW:偷东西有预谋吗?
刘:没有,是一时冲动,看第一次来钱容易,就有了第二次。
FW:怎么认识的被害人?
刘:都是在酒吧偶遇的。我在酒吧唱歌跳舞,一个月能挣七八千。前两年为了攒手术费,我拼命地干。
FW:既然能挣到钱,为什么还要偷啊?
刘:这样能多赚点,好早点做手术,一失足成千古恨。
FW:钱全做手术了吗?
刘某:是,我做了隆胸手术,还要打激素和肉毒针,仅脸上的微手术,就花了一万元。
FW:以后有什么打算?
刘某:服完刑后,找个正经工作,攒钱把手术做完。变成女子是我的梦想。
犯罪心理分析好吃懒做难改不是临时起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犯罪心理分析专家武伯欣表示,刘某的犯罪行为应该从两个方面看。
刘某的盗窃行为不应该是临时起意,刘某以前有劣迹。也就是说,他以前养成的习惯不可能一下子改掉,改造要有一个过程,不是随着年龄增长就能改掉的。这在心理学上叫“动力定型”。也就是从小到大形成的固定习惯造成的,不论好习惯还是坏习惯都很难一下子改掉。
这一点记者从法院得到证实,2010年4月16日,刘某曾因犯盗窃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
武伯欣分析说,刘某的父母从小很宠爱他,不让他干重活,在生活上也尽量满足刘某的需要,因此也养成了他好吃懒做的习惯。
长大后他来到城市,看到别人都很有钱,而他为了得到钱财就可能不择手段。
为做变性手术筹钱只是偷窃借口
武伯欣说,另一方面,刘某说他做变性手术需要钱,才下手盗窃,“事实上做变性手术只是他偷窃的一个借口。也正因为有了女性角色的掩护,受害人更会放松警惕,刘某得手也会更容易。” 文/记者洪雪
医学分析“易性癖”一般有遗传因素
今天上午,回龙观医院主任医师、中国性学会性医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邸晓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被告人刘某的这种行为,在心理学上被称为“易性癖”,现实中不少人有这种现象。
邸晓兰说,“易性癖”不仅在人类中有,在其他动物界也存在。其形成原因目前在学界尚没有明确的答案,一般认为主要是由基因、遗传等先天性因素决定的。
虽然这个案例中,被告人被家人当成女孩来养,有一定的家庭环境影响,但影响不是很大。“主要还是先天因素比较多。”邸晓兰说。
邸晓兰还表示,由于这种现象中,先天因素是主要原因,并不是他自己主观上想要如此,社会不应该歧视这类人群。
(责任编辑:牛格)
来源:法制晚报
时间:2013年01月30日
标签:#变性 #盗窃 #心理分析
摘要与附加信息
本文报道了一个有关28岁男子刘某的故事,他为筹集完成变性手术的费用,选择了犯罪的道路。他在酒吧打扮成女性,趁受害人不注意盗窃财物。刘某自小受到母亲的影响,生活在一个传统家庭,母亲将他当作女孩抚养,因此他有变性的愿望。尽管他已进行过部分变性手术,但由于缺乏经济支持,他选择了盗窃以获取手术费用。经过审判,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在法庭上,刘某表示后悔,想要重新做人,并且解释说自己的行为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生活环境和心理因素的结果。这一案例引起了对跨性别者、心理健康以及社会支持系统的讨论。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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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ame | news_小伙为将进行一半变性手术做完盗窃被判10个月_-_新闻.m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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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d Date | 2024-11-22 02:23:54 |
Original Link | http://news.sohu.com/20130130/n365119087.shtml |
Author | 法制晚报 |
Region | 中国大陆 |
Date | 2013-01-30 |
Tags | 变性, 盗窃, 心理分析, 社会支持, 跨性别者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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