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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准变性人”状告医院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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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热线-沈阳日报
时间:2004年09月22日17:48

因缺相关手续,山东“准变性人”高婷婷的变性手术被某医院叫停。为此,他状告这家医院违约。但是,9月20日,他的诉讼请求被秦淮区法院驳回。

当日上午9时,身着连衣裙的高婷婷出现在法院门口。面对众多记者,他热情地打着招呼,并向大家索要名片。

庭审中,高婷婷称,他原以为这家医院能圆他的“女人梦”。但在完成鼻子整形和激光脱须手术后,就没了下文。他按院方要求,回家乡开了证明材料。可他回到该医院后,却被拒之门外。他要求该医院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诉讼费。

这家医院则指出,高婷婷缺乏合法手续,他们无法做手术。同时,高婷婷没得到院方同意,就私自向媒体发布消息,这是违约行为。为此,该医院要求法院驳回高婷婷的诉讼请求,并判决双方合同无效。

据了解,虽然法律对变性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自1992年以来,医学界对变性手术制定了严格的手续和制度,其中包括已婚者,必须解决好配偶问题并出具法院证明。

在昨天的庭审中,高婷婷拿出一份他与妻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但这份协议书并非由民政部门或法院出具的,也没有相应印章。

由于这份协议书的真实性得不到确认,法院认定高婷婷的家庭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实施变性手术后,很有可能拆散一个完整的家庭。为此,驳回高婷婷的诉讼请求。

不过,法院同时认为,高婷婷和该医院签订的关于做变性手术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不支持该医院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

高婷婷不服这个判决结果,表示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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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附加信息

该文件报道了山东一名“准变性人”高婷婷因医院停办其变性手术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事件。高婷婷在经历了一系列手术后,因缺乏合法手续而面临医院的拒绝,导致其诉讼请求于2004年9月20日被法院驳回。在庭审中,高婷婷阐述了他希望实现变性梦想的愿望,同时强调医院未能履行合同。医院方面则提出高婷婷的手续不全,并质疑他私自向媒体泄露相关信息的行为。本案引发了对变性手术法律与伦理问题的关注,尽管法院认可双方的合同有效性,但因高婷婷未能提供合法的离婚证明,最终未支持其诉讼请求。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Attribute Value
Filename news_山东“准变性人”状告医院败诉_-_新闻-_搜狐.md
Size 2168 bytes
Archived Date 2024-11-22 01:54:14
Original Link http://news.sohu.com/20040922/n222182284.shtml
Author 沈阳日报
Region 中国大陆
Date 2004-09-22
Tags 跨性别, 法律诉讼, 变性手术, 山东, 医疗纠纷, 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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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浏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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