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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变性人申请婚姻合法 须完成整套手术引争议

2014-05-21 09:5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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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2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立法会《2014年婚姻(修订)条例草案》20日举行会议,讨论容许完成完整变性人手术的人士,可与异性注册结婚,并改以身份证取代出生证明,核对结婚双方的性别。有外科医生估计全香港只有不足200人做了性别重置手术,之前有严格程序评估需要,强调手术本身并非酷刑,而是有效医治病人的方法,条例内容亦有弹性。

终审法院去年就变性人申请婚姻合法(W案)案件,裁定《婚姻条例》违宪,变性人有权结婚,港府为落实裁决,建议修例容许完成整项变性人手术的人士以新性别注册结婚。议员何秀兰指出,法案要求变性人完成整套手术,才有婚姻权利,就是酷刑,认为法案应该放宽。不过,议员梁美芬则指,变性婚姻不单是个人选择,也会影响父母和子女,认为法例不应再放宽,否则会鼓励其他人做手术。

律敦治及邓肇坚医院外科顾问医生袁维昌表示,香港30年来约有100多人进行了变性手术,并无人在事后感到后悔。他说,变性手术在医学界被视为医治易性症的方法,对易性症人士是一种解脱,并不认同有意见指手术是一种酷刑。他指,手术前病人和家人也需要作心理评估,并要得到精神科医生、心理专家及外科医生同意才可进行,比一般手术严格,医生在手术前会解释风险及结果,及要签署同意书。

袁维昌又强调,易性症和同性恋不同,医学界并不认为同性恋是病,而且同性恋人士接受自己的天生性征。他认为,今次条例的要求好基本,亦有足够弹性,并无对希望变性的人造成额外压力或负担,手术与酷刑是两回事。

(责任编辑:UN628)
原标题:香港变性人申请婚姻合法 须完成整套手术引争议

标签:变性人、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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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附加信息

这篇文章讨论了香港变性人申请婚姻合法化所面临的争议。根据报道,香港立法会在2014年5月20日举行会议,探讨修订《婚姻(修订)条例草案》,允许完成整套变性手术的人士以新性别注册结婚。文章提到,香港目前完成变性手术的人数不足200名,手术前需经过严格的心理评估和专业医生同意。文章引用了多位议员和外科医生的观点,指出这样的法律要求可能被视为对变性人的一种侵犯权利的“酷刑”。外科医生袁维昌强调,变性手术在医学界被视为治疗易性症的有效方法,并不认同将其视为酷刑。整体而言,该文件反映了香港社会对变性人法律权利和医疗伦理的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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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 2274 bytes
Archived Date 2024-11-07 06:09:57
Original Link https://news.sohu.com/20140521/n399840079.shtml
Author 中国新闻网
Region 香港
Date 2014-05-21
Tags 变性人, 婚姻, 法律政策, 社会环境, 易性症, 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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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浏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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