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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变性罪犯逃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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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经济网
时间: 2012年03月07日 07:46
作者: 新华社
编辑: 林秀敏


据新华社电新加坡一名吸毒人员原本应接受鞭刑,凭借变性外科手术得以“幸免”。

新加坡《海峡时报》6日报道,吸毒者名为雷切纳姆,现年40岁,原为男性,后接受变性手术成为女性,5日因第二次触犯涉毒法律获判7年3个月监禁。

这家报社6日刊登一张照片,显示雷切纳姆长发披肩,下巴疑似留有胡茬。依照新加坡法律,鞭刑不针对包括妇女和年龄超过50岁的男子。

雷切纳姆1998年因使用吗啡获判5年监禁并接受鞭笞3下。他2006年在泰国接受变性手术,去年12月因使用冰毒和海洛因再次落网。法新社报道,雷切纳姆如果没有变性,可能获判6至12下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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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附加信息

该文件报道了新加坡一名变性吸毒者雷切纳姆的案例,该名吸毒者因第二次触犯毒品法律而被判处监禁,然而由于其在2006年接受了变性手术,依照新加坡法律,鞭刑不适用于女性,因此他得以免除鞭笞。报导中提到雷切纳姆在1998年因使用吗啡曾被判刑五年并接受过鞭笞,后因再次涉毒落网。此案例突显了新加坡法律中关于变性人群体的特殊条款,并引发了对性别与法律制裁之间关系的讨论,反映出性别认同在法律中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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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ribute Value
Filename finance_新加坡变性罪犯逃鞭刑_手机新浪网_-_新浪财经.md
Size 1495 bytes
Archived Date 2024-11-09 05:38:20
Original Link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20307/074611531346.shtml
Author 新华社
Region 新加坡
Date 2012-03-07
Tags 变性人, 法律制度, 吸毒, 性别认同, 新加坡, 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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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浏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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