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男不罚女泰国两"变性女"新加坡贩毒逃过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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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日报网
时间:2006年01月22日 10:07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新加坡警方日前抓获了两名泰国毒贩,虽然罪证确凿,法庭却对如何处置拿不定主意,因为不知道该怎么认定他们的性别!
据路透社1月20日报道,去年12月,警方分别抓获了37岁的孟空和29岁的瓦令通,其中孟空携带着1.52克的可卡因、0.58克的冰毒及25颗药片,经检验为2.5克克他命毒品,而后者也被查出有服用冰毒的症状。
虽然这两个人都是地地道道的女儿身,但她们的护照上却表明是男性!新加坡法律男女有别,如果是男子,就要接受鞭刑处罚,但如果是女子,就可免遭皮肉之苦。他们究竟是男是女?
最后法医在法庭上出示的医学报告证明,“他们”此前通过变性手术变成了女人,其中孟空已经当了10年女人。法庭最后终于同意免除对这两名“变性女”的15下鞭刑,把她们送到女子监狱进行劳教。(康娟)
责编: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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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附加信息
该文件讨论的是一起发生在泰国与新加坡之间的司法案件,涉及两名泰国变性女性因贩毒被捕的事件。事件的核心在于法律如何界定其性别,以决定适用的刑罚。根据报道,警方在2005年12月逮捕了37岁的孟空和29岁的瓦令通,查获了多种毒品。然而,由于她们的护照上性别标注为男性,新加坡法律规定男性需承担鞭刑,而女性则不需面临此惩罚。经过法医提供的医学意见,法庭最终确认她们为女性,免除鞭刑,并决定将其送往女子监狱进行劳教。这起案件反映了司法系统在面对跨性别者时的困境与法律上存在的漏洞,突显了跨性别女性在法律认定上的尴尬与复杂性。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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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d Date | 2024-11-12 05:00:26 |
Original Link | http://ent.cctv.com/news/world/20060122/100313.shtml |
Author | 中国日报网 |
Region | 新加坡 |
Date | 2006-01-22 |
Tags | 变性者, 跨性别, 法律, 贩毒案, 生存现状, 司法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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