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别人士使用公厕权利覆核案今开审 跨性别团体场外声援:还我平等如厕权利
正文
有市民就跨性别人士使用公厕的权利提出司法覆核,「跨青时刻」今早到高等法院外声援。
跨性别人士为争取平等使用公厕的权利,提出司法覆核,挑战 60 年代订立的公厕规例,案件(1月12日)今开始审理。性别团体「跨青时刻」到法院外声援,强调是次覆核并非争取特权或影响其他公厕使用者,而是还跨性别人士平等如厕的权利。
文字记者: 盧珮瑤
摄影记者: HLKP
公厕必须「男女分隔」 条例60年代订立
《公厕(行为及举止)规例》第7条「男女分隔」(Segregation of the sexes)规定,5岁或以上人士不得进入由食环署管理和提供的异性公众洗手间,违例者可罚款2,000元。条例如1941年订立,当中没有对男、女作出明确定义。
跨性别人士K先生早前就以上条例如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扩阔当中「男性」和「女性」定义,让持有「实际生活体验医学证明」的跨性别人士可按其性别认同使用公共卫生设施。案件今早高等法院开始审理,「跨青时刻」在庭外高举「还给跨性别人士享有平等使用公厕权利」、「身份证写女就应该入女厕?」等纸牌,并高呼「你去厕所系人权,我去厕所要平权」口号。
「无性别厕所」数量少卫生差
「跨青时刻」副主席曾令弦是跨性别男士,他指虽然身份证仍显示他为「女性」,但已取得「实际生活体验医学证明」,即男性身份认同已获医学上认可,生活上亦以男性身份、打扮为主,「用返男性设施无任何问题,如果身份证写『女』就去女厕,反而会引起更大问题,甚至令其他使用者不安」。
现时香港部分地方设有「性别友善厕所」,即无分性别、所有人均可使用的洗手间。不过曾指出,现时这类洗手间数量极少,甚至卫生情况恶劣,故日常大多只能使用已分性别的洗手间。他强调,是次覆核并非希望跨性别人士可享有特权,或剥夺其他公厕使用者的权利,「想还跨性别人士去公厕的权利」。
现时跨性别人士到公厕时,均会随身携带俗称「厕纸」的「实际生活体验医学证明」,在必要时解释。「实际生活体验」是指当事人接受性别重置手术前,先以属意的性别身份生活,有助了解自己对新性别身份生活的适应力。此医学证明由医管局签发,但不属身份证明文件,亦不具法律效力。
入境处则规定,如欲更改身份证上的性别,需提交已完成性别重置手术的医学证明,即女性转为男性的必须切除子宫及卵巢,及建立阴茎;男性转为女性的必须切除阴茎及睾丸,及建立阴道。不过,由于下半身手术风险高,不少跨性别人士都未必会进行相关手术,意味如「跨仔」只切除乳房,亦未能更改身份证上的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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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附加信息
本文件报道了跨性别人士在香港进行的关于使用公厕权利的司法覆核案件,强调跨性别人士争取平等的如厕权利。文件中指出,香港的公厕规则要求男性和女性严格分开,限制了跨性别人士的权利。因此,一名跨性别男士K先生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推动对60年代制定的相关法律做出修订,允许持有“实际生活体验医学证明”的跨性别人士按性别认同使用公共卫生设施。该案件在2023年1月12日开审,现场有跨性别团体“跨青时刻”进行声援,彰显其争取公厕平等权利的决心和必要性。文中提到现存的无性别厕所数量极少且卫生较差,跨性别人士在日常生活中往往面临困境。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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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d Date | 2024-11-12 12:00:46 |
Original Link | https://hk.news.yahoo.com/%E8%B7%A8%E6%80%A7%E5%88%A5%E4%BA%BA%E5%A3%AB-%E5%85%AC%E5%BB%81%E6%AC%8A%E5%88%A9-%E8%A6%86%E6%A0%B8-%E5%B9%B3%E7%AD%89%E5%A6%82%E5%BB%81-%E8%B7%A8%E9%9D%92%E6%99%82%E5%88%BB-lgbtq-065534067.html |
Author | 盧珮瑤 |
Region | 香港 |
Date | 2023-01-12 |
Tags | 跨性别权利, 公厕使用, 司法覆核, 性别平等, 性别友善厕所, 香港, 跨青时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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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浏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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