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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专家称易性癖如果能够矫正就不能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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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08月25日04:56
来源: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田亚华教授表示,医院愿免费为李国华打造“女儿梦”,但在实施手术前,李国华首先需要到大医院检查一下染色体,以确认其不是双性人,此外,还必须到精神病医院进行诊断,是否他的确有易性癖,如果能通过心理治疗康复,恢复其男人的身份认同感,那就不能做变性手术。

田亚华说,从医学技术层面来说,目前变性手术所改变的还只是人的物理外壳,变性手术的男女严格说都未从生理上、解剖学上和功能上完全实现女性化或男性化。男变女或女变男都没有生殖能力,这是变性手术将来要解决的一个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做器官移植或像国外研究下世纪可以让男人生孩子。把受精卵和胚胎放入男人腹腔内,怀孕到一定时期,完全模拟母体内环境,定量吃药形成雌激素环境。这样男人也可以怀孕,到孕期将满时对其施行剖腹产。

但田亚华表示,医院惟一的顾虑是,变性冲击传统伦理道德,会不会给医院的美誉度带来影响。易性癖是一种由复杂原因引起的疾患,用手术满足患者改变性别的欲求虽然具有“迁就”当事人的倾向,也是其家属以克减自身权利不得已而为之的方式来满足患者的欲求,因为首先必须默认一个前提:基于人权理念,易性癖患者请求实施变性手术是其个人的自由,社会也应当允许运用医疗技术帮助易性癖患者摆脱心理上的痛苦。

做变性手术十大前提条件

  1. 患者以书面形式要求接受变性手术的同意声明;
  2. 精神病专家证明其精神状态正常,同时易性癖的诊断正确无误;
  3. 术前曾系统接受心理、精神治疗无效者;
  4. 年龄必须大于18岁,对手术的要求至少持续5年以上,且无反复过程;
  5. 无过于显著的男性或女性化行为体征;
  6. 患者和术者对手术有统一的意见;
  7. 患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司法备案,同时出具无犯罪记录并同意术后更改患者性别的书面证明;
  8. 父母或监护人无反对意见,并有书面同意声明;
  9. 患者对术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十分清楚,并有心理准备;
  10. 无任何外科手术禁忌症,同意术后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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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附加信息

本文主要讨论了医学专家田亚华教授对易性癖和变性手术的看法。教授表示,虽然医院愿意为患者李国华实施变性手术,但首先需要确保其健康状态,包括染色体检查和精神状态评估。如果能通过心理治疗使患者恢复对男性身份的认同,则不应实施变性手术。文章指出,目前变性手术仅能改变外表,并未实现生理和功能的完全转变,而且无法使变性者具备生殖能力。此外,文件列出了接受变性手术的十大前提条件,包括患者要求的书面同意、精神状态正常的验证等。这些条件强调了治疗过程中的伦理和法律考量,以及患者在变性手术中所需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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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ame news_医学专家称易性癖如果能够矫正就不能变性_-_新闻-_搜狐.md
Size 2608 bytes
Archived Date 2024-11-18 07:05:40
Original Link http://news.sohu.com/20060825/n244984510.shtml
Author 未知
Region 未知
Date 2006-08-25
Tags 易性癖, 变性手术, 田亚华, 心理治疗, 医疗资源, 伦理道德,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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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浏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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