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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性别人士被拒更改身份证性别案 终院上诉得直

正文

2023-02-06 HKT 19:39

跨性别人士被拒更改身份证性别案 终院上诉得直

未完成变性手术的跨性别人士被入境处拒绝更改身份证性别的案件,终审法院裁定政府败诉,并宣告涉案政策规定女跨男的跨性别人士必须接受整个性别重置手术,作为更改香港身份证性别标记的准则,违反《香港人权法案》第十四条所保障的权利。

上诉人为现年30岁的Q及31岁的谢浩霖,两人的出生性别为女性,虽已接受荷尔蒙治疗或胸部移除手术,但未有完成移除子宫卵巢和制造人工阴茎的变性手术。两人的英国护照上性别为男性,早年向香港入境处申请更改身份证性别为男性,但遭拒绝。

终审法院在判词中提到,女跨男的完整性别重置手术,涉及具高度侵入性的外科手术,对很多跨性别人士而言并没有医学需要。终审法院并不接受完整性别重置手术是更改香港身份证性别标记的唯一可行、客观及可核证的准则,同时不接受人事登记处处长须以完整性别重置手术,作为更改性别标记的准则,以避免可能因跨性别人士的身体外观,与香港身份证上的性别标记不一致而产生的行政问题。

终审法院裁定涉案政策对上诉人在《香港人权法案》第十四条下的权利,包括性别认同权利及身体完整权利的侵害并不相称,认为该政策确实对有关人士施加不可接受的严苛负担,未有在上诉人的权利与政策带来的社会利益之间取得合理平衡,因此一致裁定两名上诉人得直。

版权 © RTHK. E-mail: [email protected]

摘要与附加信息

该文件记录了一个与跨性别人士身份认同相关的重要法律裁决。2023年2月6日,香港终审法院裁定两名跨性别男性因未完成变性手术被拒绝更改身份证性别的案子,法院判定政府败诉,并认为相关政策对跨性别人士的性别认同权和身体完整权构成了不当侵害。此案强调了完整性别重置手术非必需的观点,并指出该政策对跨性别人士施加了不合理的负担。这一裁定对于香港乃至更广泛的跨性别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Attribute Value
Filename news_跨性別人士被拒更改身份證性別案終院上訴得直-RTHK-_香港電台.md
Size 1847 bytes
Archived Date 2024-11-02 10:46:49
Original Link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86750-20230206.htm
Author 香港电台
Region 香港
Date 2023-02-06
Tags 跨性别权益, 法律政策, 身份证性别更改, 香港人权法案, 社会环境, 跨性别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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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浏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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