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例跨性別免術免診斷申請變性案 8/15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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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央社 CNA
時間: 2024/7/11 17:15(8/15 18:34 更新)
編輯: 吳協昌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自民國112年4月起協助跨性別女性Vivi爭取免術且免診斷換證,全案11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言詞辯論,預計8月15日宣判,這也是台灣首例跨性別者爭取免術、免診斷證明變性案,伴侶盟等人並在庭外以標語、旗幟表達支持。(伴侶盟提供)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傳真 113年7月11日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1日電)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法定性別,依法須提供診斷及手術證明,伴侶盟去年4月起協助跨性別女性Vivi打官司,依法國模式「不提供」醫療診斷證明,全案預計8月15日宣判。
跨性別小百科
目前最廣被接受的定義有:
- 在出生時根據其性器官而被指定了某個性別,但是卻感覺到那個性別是對他們的一種錯誤或不完整的描述的人
- 對其出生時被指定的性別感到無法認同的人
資料來源: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各國跨性別登記制度」研究
女性Vivi從小就隱約感覺自己歸屬於女性,大學確認性別認同後,開始以女性身分生活,至今已經超過6年,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去年4月起協助Vivi爭取免術換證,今天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言詞辯論,預計8月15日宣判。
根據內政部民國97年函釋,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性別登記,必須提供兩張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及摘除性器官的手術證明;但伴侶盟認為此規定不合理,因此也陸續協助跨性別女性小E及跨性別男性尼莫打官司,最後也都成功讓2人能「免術」換證。
伴侶盟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不同於小E及尼莫2人在法庭中都有提出精神科專科醫師出具的鑑定報告或診斷證明書,伴侶盟律師團這次代理的跨性別女性Vivi並沒有提供任何醫療診斷證明,取而代之的是提供日常生活照片,以及母親與友人提供給法院的書信。
伴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Vivi案是目前第一個挑戰「變更性別必須提出醫療證明」的影響性訴訟個案,在「沒有提出醫療證明」的狀況下向法院聲請變更性別,既然跨性別並非疾病,那麼在變更性別程序上就該朝向「去醫療化」的方向走。
伴盟律師許秀雯指出,Vivi只有在徬徨時尋求過心理諮商,在肯定自己的性別認同後,就非常堅定的以女性身分生活,至今已經維持六、七年,也以跨性別女性身分活躍於舞蹈界與社群媒體,在這種情況下要求Vivi出具醫療診斷證明並不合理。
簡至潔也說,去醫療化的訴求並非獨步全球,世界上目前已經有20多個國家及法域不僅不要求手術證明,而且已採取不需提出任何證明、也不需要經過司法程序的「自由換證模式」,包含瑞士、美國加州、紐西蘭、西班牙等國,德國及瑞典也在今年修法加入自由換證的行列。
簡至潔表示,期盼法院能採行法國法制的精神,在審酌相關證據後,如果認為Vivi的性別認同足堪認定,應准予Vivi變更性別為女性,不應強求無就醫需求的當事人提出醫療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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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簡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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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附加信息
该文件报道了台湾首例跨性别女性Vivi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免手术、免诊断证明的变性案,并于2024年8月15日进行宣判。Vivi在法律上变更性别的请求引发了广泛关注,因为按照现行法规,跨性别者需要提供精神科医生的诊断证明及手术证明才能变更法定性别。该案例的支持者,包括台湾伴侣权利推动联盟,认为这一要求不合理,并已开始挑战这一医疗化的程序,旨在实现性别变更的去医疗化。文件详细介绍了法院辩论的背景、Vivi的个人经历、相关医疗证明的提交、以及当前台湾与国际上跨性别登记制度的差异。此外,文章还包含了跨性别小百科的内容,阐述了跨性别的定义和Vivi的故事以支持其申诉。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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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ame | www_台灣首例跨性別免術免診斷申請變性案815宣判_生活.md |
Size | 4825 bytes |
Archived Date | 2024-11-02 11:35:45 |
Original Link |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407110268.aspx |
Author | 简至洁 |
Region | 台湾 |
Date | 2024-07-11 |
Tags | 跨性别, 变性, 法律, 医疗资源, 社会环境, 伴侣盟, 性别认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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