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变性人申请婚姻合法 港府继续修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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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左妍冰
时间: 2014-05-30 10:15:02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香港电台报道,香港终审法院早前裁定变性人W有权结婚,港府提出修例配合。香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在报章撰文提到,有市民因反对同性婚姻而反对修改婚姻条例,他指出,终院已表明,W案与同性婚姻无关,W完成整项变性手术后,有权以女性身分与男性结婚,符合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有意见认为,修例要求“易性症”人士必须接受整项变性手术,等同强迫他们接受手术;黎栋国说,有关说法不尽不实,本末倒置。他引述专家说,“易性症”人士接受变性手术前,要经过长时间精神评估,医生会解释手术风险,认为以手术治疗他们的长期焦虑,是解脱而非酷刑。
对于被指修例内容未有照顾跨性别人士需要,黎栋国说,未接受整项变性手术的人,能否以其选择的性别结婚,属性别承认的议题,终院未有在W案作任何决定,要由有关工作小组研究。他说,会继续争取立法会支持,在终院命令生效前,通过有关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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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附加信息
该文件报道了香港的一则重要新闻,涉及变性人申请婚姻合法化及其与香港政府修订法律的关系。2014年5月30日,香港终审法院裁定变性人W有权结婚,港府因此提出修订相关法律以配合这一裁定。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在报纸上撰文,重申W案与同性婚姻无关,并解释了修例的必然性与合法性。此外,文件提到了一些关于变性手术的争议,指出强迫‘易性症’人士接受手术是不实的说法。文件还提到,未接受整项变性手术者的婚姻权利问题将由相关工作小组研究,为未来的法律框架提供依据。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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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d Date | 2024-11-12 20:32:08 |
Original Link | https://www.itaiwannews.cn/2014-5-30/1372d111-9c95-30ce-f197-4220c7097740.html |
Author | 左妍冰 |
Region | 香港 |
Date | 2014-05-30 |
Tags | 变性人, 婚姻合法化, 法律政策, 社会环境, 跨性别权利, 易性症, 医疗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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