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变性后遭公司解雇,以损害公平就业为由诉赔并要道歉
来源: 澎湃新闻
时间: 12-04 16:39
作者: 未知
标签: 跨性别就业权、劳动争议
庭审现场 滨江法院供图
30岁那年,杭州一男子通过手术由“他”变成“她”,术后回公司上班数月遭解雇,“她”以“公司损害其公平就业权和劳动权”为由起诉,要求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12月3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跨性别平等就业权纠纷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进一步审理后择期宣判。
原告小蓝(化名)2015年10月入职杭州某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担任助理一职。2018年10月,小蓝进行性别重置手术,其间处于停薪留职状态。2018年12月下旬,小蓝返回公司上班。2019年1月底,公司以小蓝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庭审中,被告公司辩称,依法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无不合理的区别对待和跨性别身份歧视的侵权事实。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本原因是小蓝多次迟到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系合法解除,并非违法解除,且该劳动仲裁已经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书结案,双方达成调解且公司已经付清相应款项,双方无其他劳动争议纠纷。
此外,公司内部经营出现问题,从控制成本角度考虑需要精简部分人员,后对存在过错的员工作劝退处理。小蓝多次迟到的情况下,公司曾一次次善意提醒,直到小蓝每月迟到四次及以上,累计达三个月以上但仍无悔改和改进,公司在协商劝退无果的情形下,才行使单方解除权。
原告小蓝不认同公司的抗辩。小蓝承认自己存在迟到情况,但其他员工也存在多次迟到情况,公司并没有解除与他们的劳动关系。公司与自己约谈时曾提到“不知道是跟男艺人好,还是跟女艺人好”。
因此,小蓝认为,公司仅仅因为自己进行了跨性别手术,也认为底下艺人们接受不了,就不给自己安排工作,劝退自己。这与实际工作内容和能力没有关系,完全是基于自己的性别转换,明显属于基于性别的差别对待,这种差别对待损害了自己的公平就业权和劳动权,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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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附加信息
本文报道了杭州一名男子通过手术变性为女性后遭到工作单位解雇的事件。根据报道,原告小蓝(化名)于2015年入职杭州某文化创意公司,并于2018年接收性别重置手术,术后回公司再次上班。公司却以小蓝多次迟到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小蓝认为,这一行为是对其跨性别身份的歧视,并表示公司未对其他员工采取同样的措施。案件于2019年1月底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未作当庭判决,将择期宣判。这一案件反映了跨性别者在求职和工作中面临的法律与社会挑战,使其公平就业权受到损害。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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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 | 2717 bytes |
Archived Date | 2024-11-03 10:13:41 |
Original Link | https://m.thepaper.cn/wifiKey_detail.jsp?contid=5138773&from=wifiKey |
Author | 未知 |
Region | 中国大陆 |
Date | 2019-01-31 |
Tags | 跨性别就业权, 劳动争议, 性别歧视, 法律案件, 跨性别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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