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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男子”吸毒被抓 因变性逃鞭刑惩罚(图)

时间:2012年03月07日15:15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杨柳

在新加坡,一名男子将被实施鞭刑(资料图)

国际在线专稿:据《印度时报》3月6日报道,新加坡一名男子因第二次吸毒被法庭判处7年零3个月监禁,但由于他此前接受了变性手术,女性身份获得法庭认可,他逃过鞭刑惩罚。

这名吸毒者名叫普利塔·尼瓦沙尼·雷切纳姆(Preeta Nivashani M Rechnam),现年40岁。1998年,雷切纳姆因吸吗啡首次被判刑,包括3下鞭刑和5年监禁。获释后,他于2006年前往泰国接受变性手术,2011年12月,他再次因在新加坡红灯区吸食海洛因被捕。

新加坡法院5日判处她7年零3个月监禁,而不必再受鞭刑,因为新加坡法律规定,女性和年龄超过50岁的男性可以不受鞭刑。如果雷切纳姆没有变性,可能被判6到12下鞭刑。

依照新加坡法律,鞭刑通常针对抢劫涉毒和部分涉及性犯罪的罪犯。新加坡法律允许男性接受变性手术,其女性身份可获得承认,并可与男性结婚。(杨柳)

(责任编辑:UN601)

摘要与附加信息

这篇报道讲述了一名名叫普利塔·尼瓦沙尼·雷切纳姆(Preeta Nivashani M Rechnam)的新加坡男子因吸毒被判罚的案件。由于接受了变性手术并被法院认可为女性,她在遭受两次吸毒指控后逃过了法律规定的鞭刑。报道指出,她在1998年因初次吸毒被判刑,并在获释后再次因吸毒被捕。在法律规定中,女性和年龄超过50岁的男性可不受鞭刑惩罚。案件反映了新加坡法律对性别身份的认可以及对吸毒行为的惩治,同时涉及对跨性别者的法律保护和身份承认的问题。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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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ame news_新加坡“男子”吸毒被抓因变性逃鞭刑惩罚(图)_-_新闻-_搜狐.md
Size 1344 bytes
Archived Date 2024-11-07 04:19:27
Original Link http://news.sohu.com/20120307/n336990958.shtml
Author 杨柳
Region 新加坡
Date 2012-03-07
Tags 跨性别, 法律政策, 吸毒, 新加坡, 变性手术, 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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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浏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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