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吸毒被抓 因变性逃鞭刑惩罚(图)
时间:2012年03月07日15:15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杨柳
国际在线专稿:据《印度时报》3月6日报道,新加坡一名男子因第二次吸毒被法庭判处7年零3个月监禁,但由于他此前接受了变性手术,女性身份获得法庭认可,他逃过鞭刑惩罚。
这名吸毒者名叫普利塔·尼瓦沙尼·雷切纳姆(Preeta Nivashani M Rechnam),现年40岁。1998年,雷切纳姆因吸吗啡首次被判刑,包括3下鞭刑和5年监禁。获释后,他于2006年前往泰国接受变性手术,2011年12月,他再次因在新加坡红灯区吸食海洛因被捕。
新加坡法院5日判处她7年零3个月监禁,而不必再受鞭刑,因为新加坡法律规定,女性和年龄超过50岁的男性可以不受鞭刑。如果雷切纳姆没有变性,可能被判6到12下鞭刑。
依照新加坡法律,鞭刑通常针对抢劫涉毒和部分涉及性犯罪的罪犯。新加坡法律允许男性接受变性手术,其女性身份可获得承认,并可与男性结婚。(杨柳)
(责任编辑:UN601)
摘要与附加信息
这篇报道讲述了一名名叫普利塔·尼瓦沙尼·雷切纳姆(Preeta Nivashani M Rechnam)的新加坡男子因吸毒被判罚的案件。由于接受了变性手术并被法院认可为女性,她在遭受两次吸毒指控后逃过了法律规定的鞭刑。报道指出,她在1998年因初次吸毒被判刑,并在获释后再次因吸毒被捕。在法律规定中,女性和年龄超过50岁的男性可不受鞭刑惩罚。案件反映了新加坡法律对性别身份的认可以及对吸毒行为的惩治,同时涉及对跨性别者的法律保护和身份承认的问题。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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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d Date | 2024-11-07 04:19:27 |
Original Link | http://news.sohu.com/20120307/n336990958.shtml |
Author | 杨柳 |
Region | 新加坡 |
Date | 2012-03-07 |
Tags | 跨性别, 法律政策, 吸毒, 新加坡, 变性手术, 社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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