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性人当选港特首选委 称工作生活不受影响(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中新网
时间:2010.08.11 11:23
变性人罗彬指未有因变性身份影响工作,仍可继续任教之余,其在互联网界、工程界及选委会的公职仍然继续。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中新网8月11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变性人争取结婚权的司法复核10日续审,港府反对变性人在港结婚,指港人对变性人印象仍属负面,社会未达共识。但已变性的城大退休电子工程系副教授罗彬(Robin Sarah Bradbeer)在庭外大唱反调:“我活得很轻松,工作社交也不受影响,香港已很开放,否则我怎可当上选特首的800名选委会成员之一?”
高院昨日审结变性人结婚权的司法复核,押后裁决。65岁英国籍的罗彬到庭旁听,在庭外接受访问时对政府指港人保守的说法不以为然,她指来港20年,看得出港人已接受了变性人﹕“以前当然保守点,但现在包容多了,尤其是若你有一定事业基础,就不会遭人指指点点;年轻一辈的香港变性人或者事业仍在起步,所以对变性身份较忌讳,担心身份会令机会减少。”
罗彬称4岁起已想当女人,70年代在英国读书时已想变性,但碍于变性仍未合法,终在90年代才施手术。最特别的是,罗彬在变性前已娶妻,变性后她仍与妻子保持婚姻关系,她说在港认识至少3对夫妇,均像她般变性后与伴侣同一性别,但仍属合法夫妻关系。
罗彬指其任主席的“跨性别平等与接纳行动”8年前已想提出司法复核,至今才找到合适人选。她估计香港目前有300名变性人,当中6成是女变男,男变女反属少数。她又指保安局辖下的人事登记处为变性人发新身份证,但婚姻登记官却拒绝证婚,局内自相矛盾十分奇怪。
政府昨在庭上陈辞,指给予变性人新身份证只为减少他们生活上的不便,绝非等同接受其结婚。政府引用英国1971年Corbett案例,指变性女模特儿April Ashley与丈夫Corbett办离婚时,Corbett指Ashley本身是男人故婚姻无效,最后法庭裁定变性人不能以新性别结婚。
政府又称,虽然《基本法》及《国际人权公约》保障结婚权利,但实际上在166个已签署地区中,只有34个准许变性人婚姻,可见社会上必须先有共识才可谈婚权,而事实上港人对变性人态度仍属负面。
但法官张举能反问,人权法正是为了保障社会上的少数或弱者,假如要先得到主流意见认可,或与人权法理念背道而驰。
摘要与附加信息
本文讨论了变性人罗彬在香港当选特首选委的经历以及她对于变性人权益的看法。罗彬表示,她的性别身份并未影响她的工作与生活,并称香港社会对变性人的接受度越来越高。她指出,尽管香港政府仍在法律上拒绝承认变性人结婚的权利,但个人经历却显示在某些领域,变性人能够得到相对的理解与接纳。文中提到,罗彬自幼有变性愿望,直至90年代才完成手术。在变性过程中,她与原配妻子保持了合法婚姻关系,并指出香港的变性人群体的现状,以及法律和社会对待变性人的矛盾情况。文章最后提到,香港需要更加开放和包容的社会环境,以促进变性人权益的实现。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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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ame | news_变性人当选港特首选委称工作生活不受影响(图).md |
Size | 2894 bytes |
Archived Date | 2024-11-02 06:18:01 |
Original Link | https://news.sina.cn/sa/2010-08-11/detail-ikmyaawa3070670.d.html |
Author | 中新网 |
Region | 香港 |
Date | 2010-08-11 |
Tags | 跨性别, 法律权利, 社会包容, 变性人, 婚姻权利, 个人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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